佛山市高明区中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
根据工作需要,经高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,佛山市高明区中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9名。按照《关于修订<佛山市高明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>的通知》(明府字〔2011〕11号)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职位、对象和报名条件
1、骨科医师1名。
(1)性别及年龄:男,30周岁以下(1981年10月1日后出生);
(2)学历和相关专业要求: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,中医骨伤科学专业,有执业医师资格;
(3)户籍条件:佛山市高明区;
(4)其它条件:在二级医院从事临床工作1年或以上;
2、皮肤科医师 1名。
(1)性别及年龄:男女不限,30周岁以下(1981年10月1日后出生);
(2)学历和相关专业要求: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,中医专业,有执业医师资格;
(3)户籍条件:不限;
(4)其它条件:在医院从事临床(皮肤科)工作1年或以上。
3、中医师2名。
(1)性别及年龄:女,30周岁以下(1981年10月1日后出生);
(2)学历和相关专业: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,中医内科学专业,有执业医师资格;
(3)户籍条件:佛山市高明区;
(4)其它条件:在二级医院从事临床(内科)工作1年或以上。
4、外科主治医师1名。
(1)性别及年龄:男,45周岁以下(1966年10月1日后出生);
(2)学历和相关专业要求: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或以上学历,外科学专业,有执业医师资格并取得外科主治医师职称;
(3)户籍条件:不限;
(4)其它条件:在医院从事临床工作(外科)10年或以上。
5、医师2名。
(1)性别及年龄:男,35周岁以下(1976年10月1日后出生);
(2)学历和相关专业要求:全日制专科或以上学历,临床医学专业,有执业医师资格;
(3)户籍条件:广东省;
(4)其它条件:在医院从事临床工作3年或以上。
6、医学影像医师4名。
(1)性别及年龄:1男3女,35周岁以下(1976年10月1日后出生);
(2)学历和相关专业要求:全日制专科或以上学历,医学影像学专业,有执业医师资格;
(3)户籍条件:不限;
(4)其它条件:在二级医院从事B超(超声)或放射工作1年或以上。
7、中医师1名。
(1)性别及年龄:女,35周岁以下(1976年10月1日后出生);
(2)学历和相关专业要求:本科学历,中医学专业,有执业医师资格;
(3)户籍条件:佛山市高明区;
(4)其它条件:在二级医院从事康复科工作3年或以上。
8、药师1名。
(1) 性别及年龄:女,35周岁以下(1976年10月1日后出生);
(2)学历和相关专业要求:专科或以上学历,药学专业,有药学初级(师)资格证;
(3)户籍条件:佛山市高明区;
(4)其它条件:在二级医院药剂科从事调剂工作5年或以上。
9、中药学专业人员1名。
1) 性别及年龄:女,45周岁以下(1966年10月1日后出生);
(2)学历和相关专业要求:全日制专科或以上学历,中药学专业;
(3)户籍条件:佛山市高明区;
(4)其它条件:在二级医院药剂科从事调剂工作5年或以上。
10、临床医学检验技士1名。
(1)性别及年龄:女性,30周岁以下(1981年10月1日后出生);
(2)学历和相关专业要求:全日制专科或以上学历,医学检验专业,有临床医学检验技术初级(士)资格;
(3)户籍条件:佛山市高明区;
(4)其它条件:在二级医院从事临床检验工作5年或以上。
11、主管护师1名。
(1)性别及年龄:女,45周岁以下(1966年10月1日后出生);
(2)学历和相关专业要求:中专或以上学历,护理学专业,有护士执业资格,并取得内科护理主管护师资格;
(3)户籍条件:佛山市高明区;
(4)其它条件:在二级医院从事临床护理工作5年或以上。
12、护士2名。
(1)性别及年龄:女,35周岁以下(1976年10月1日后出生);
(2)学历和相关专业要求:专科或以上学历,护理学专业,有护士执业资格,并取得护理学初级(士)职称;
(3)户籍条件:佛山市高明区;
(4)其它条件:在二级医院从事临床护理工作10年或以上。
13、财会人员1名。
(1)性别及年龄:女,25周岁以下(1986年10月1日后出生);
(2)学历和相关专业要求:专科或以上学历;会计学专业;
(3)户籍条件:佛山市高明区;
(4)其它条件:在二级医院从事出纳工作2年或以上。
以上时间均计算至2011年9月30日。
二、招聘办法
本次招聘实行公开招考,经笔试、面试、体检、考核合格后,择优录用。
(一) 报名
1、报名时间:2011年12月20至22日(正常上班时间)。
2、报名地点:佛山市高明区中医院人事科(高明区荷城街道文华路387号),联系电话:88639955。
3、报名所需材料:①本人身份证、户口簿、学历证、学位证、资格证(以上资料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);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近照2张。同时提交相关资格证书、工作经历证明材料、个人简历等。②如实填写《佛山市高明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》一份。
4、资格审查:报考对象资格由区中医院会同区卫计局共同审定,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发给准考证。
(二)考试
1、硕士研究生或中级职称以上人员,经我院考核、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,报区委组织部(区编委办)核准,可采取考核(面试)的方式直接办理录用或调动手续。
2、不符合免笔试条件的人员,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(百分制)。
①笔试:采取闭卷的方式,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。笔试时间初定为2011年12月26日(以准考证确定的时间、地点为准),应考人员参加考试时,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。
②面试:面试对象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,按招聘职位1: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数,面试时间另行通知。考试结束后,按笔试成绩占70%,面试成绩占30%的比例合成总成绩,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。考试成绩在区委组织部(区编委办)网站公布。
(三)体检和考核
对考试合格的考生,依总成绩高低顺序,按招聘职位等额人数确定体检对象。体检和考核按照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(试行)》和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(试行)》执行。体检必须在政府人事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。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。考核主要是对体检合格者德、能、勤、绩等方面的考核并查阅被考核者的人事档案等有关材料。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,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。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区委组织部(区编委办)网站公示。
(四)聘用及待遇
根据报考者的考试、体检、考核结果,择优聘用,被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。
(五)招聘工作的组织及实施
本次招聘的笔试、面试工作由区卫计局委托区中医院实施,体检和考核工作由区中医院负责进行。
本公告由佛山市高明区中医院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,区卫计局负责监督。联系电话:88639955(区中医院)、88661380(区卫计局人事科)。
佛山市高明区中医院
二O一一年十二月六日
资料来源:http://zzb.gaoming.gov.cn/cwgk/ryjl/201112/t20111206_3445394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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